总则
第一条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大最具创新力产品评选活动由亚洲科技创新同盟会、中国企业创新发展协会以及行业内专业协会联合举办,旨在梳理和总结过去一年里全国范围内工程机械行业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取得的成就,记录产业技术进步的足迹,引导工程机械产品和技术进步的方向。
第二条 本奖项共设置十个名额,各奖励人民币五万元。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参评资格:
(一) 在过去的一年间研制成功的新产品或有重大革新的升级换代产品,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上市;符合国家及行业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的产品。
(二) 申报单位应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和知名度,具有发展潜力。
(三) 申报的个人应是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且从事工程机械行业两年以上,拥有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专利或著作。
评选标准
第四条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大最具创新力产品奖将充分考量产品的技术创新性、市场领先性和应用贡献性,授予在以下范围内做出突出贡献的产品:
(一) 在技术开发中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技术突破,掌握核心技术并能够进行集成创新;
(二) 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关键作用,如适应市场需求、形成竞争实力等;
(三) 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 对工程机械领域技术发展有深远影响,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申报
第五条 本奖项由参评单位及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上报日期为2016年3月1日之前。
第六条 组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评,如材料不全、填写不工整,在评审前无法补齐的,不予受理。
评审
第七条 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初评合格的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复评,所聘专家不得评审本单位参选的项目。终评将组织所有专家组成员集中评审。
第八条 评审专家组成员应本着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评审和行使评审权利,对评审结果负责;对被评审企业的名单、业绩以及评审中评审专家发表的意见及未公布的评审结果等,负有保密责任。评审中如有涉及评审专家本人的情况时,则实行回避制度。
附则
第九条 获奖名单由活动组委会予以公布,奖项获得者将获得奖杯、证书及奖金。
第十条 本办法经活动组委会批准后实施。
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大最具创新力产品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