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创新贡献奖评选简章

2014-09-1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各有关事项的准则。
第三条 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二、 评选宗旨
第四条 为医疗器械行业树立标杆,推动医疗器械行业发展。
三、 评选程序
第五条 候选人(包括个人奖项和企业奖项候选人)由提名机构提名产生,提名机构包括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科协,科协、全国各医疗器械学会(协会、研究会)。每位提名机构所推荐的候选人数(包括个人奖项和企业奖项候选人)限制在6-8人。
第六条 活动组委会将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照片发布在官方网络上,接受网络投票。
四、 评选标准
第七条 1. 在医疗器械领域创新成果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2. 在医疗器械领域创新成果改善百姓生活程度;3. 在医疗器械领域创新成果对医疗器械领域未来发展影响;4. 对中国税收方面的贡献。
第八条 1. 候选者按照每条细则计算得分,总分最高者将获奖; 2. 候选者在可进行量化考虑的细则中排名第一者,获得1分;非第一名者不得分; 3. 候选者需用户主观评价的部分,由专家评委会投票选出唯一能获得加分者,获加1分。
五、 奖励及宣传
第九条 获奖者获颁纪念奖杯/讲座,并授予10万元人民币奖金。
六、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则从2014年9月15日开始执行。
中国医疗器械科技创新高峰论坛组委会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