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科技创新同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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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科技创新同盟会突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日期/来源2012-09-18
评选说明
   亚洲科技创新同盟会突出贡献奖的评选由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领导者在行业影响力、行业创新力、企业管理能力、行业责任感等多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根据会员投票推荐、理事会投票选举、向评论家征询意见、主席团投票四个程序的排名情况最终确定。

评选标准
  一、行业影响力
  1、广泛认可的行业荣誉
  2、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号召力
  3、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探索推动了行业发展进程
  二、行业创新力
  1、前沿技术或高端产品领域有开创性突破并在市场上取得较大成功
  2、独特的视角和实践带来新的机遇和空间
  3、拥有有价值的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
  三、企业管理能力
  1、名列前茅的企业规模
  2、优势明显的市场份额
  3、广泛认可的企业荣誉
  4、较高的企业知名度和较强的号召力
  四、行业责任感
  1、有健康积极,明晰且贯彻始终的价值观
  2、以人为本,守法经营
  3、回馈社会,保护环境

奖励奖金
  最终获得亚洲科技创新同盟会突出贡献奖的企业领导人,将获得由同盟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科技创新基金20万元,并将在协会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报道公示。